受贿罪专题组

全国咨询 · 全国办案

新型、隐性受贿:交易外观下的权钱交易怎么审查?


最高检第六十一批指导性案例以依法惩治新型、隐性受贿犯罪为主题,覆盖虚增交易环节、放贷收息、房产交易、投资收益和原始股预期收益五类形态。这类案件共同表现为收受行为民事化、利益输送市场化、财物内容预期化。

第六十一批指导性案例新型隐性受贿数额认定证据审查

先看三条线

  • 交易线:合同、发票、流水、股权、借款、房产更名等交易外观是否真实。
  • 职权线:请托事项、审批协调、监管处理、工程项目或上市帮助是否与交易安排对应。
  • 利益线:利润、利息、房产增值、固定收益或股权溢价是否最终进入国家工作人员控制范围。

律师审查重点

新型、隐性受贿案件不能停在“有合同”“有借条”“出了资”这些形式判断。真正要审查的是交易有没有真实需求、真实风险、真实价值创造,以及收益是否因为职权帮助而被特定安排出来。

五类案例的数额规则并不相同:放贷收息型要区分正常利息和利率差,投资收益型可能评价全部收益,原始股预期收益型则要结合实际获利或溢价判断。

五类重点类型

五篇文章之间保留规则对照,便于家属、企业负责人和办案辅助人员按交易形态找到对应争点。

具体案件要结合行为时间、主体身份、职权来源、交易背景、证据情况和程序阶段判断。

联系与预约

首次联系仅确认服务范围、可约时间、沟通方式和收费安排;具体案情在正式一对一沟通中说明。

电话预约
  • 全国刑事案件咨询与办理
  • 异地会见 · 可赴各省市办案
  • 远程咨询(境内外)
  • 长沙可预约面谈
微信
点击复制
电话
19573191772 点击拨打
地址
湖南省长沙市开福区万达广场 C2 栋 6 楼 导航
沟通
预约确认后安排语音、面谈或到律所沟通

添加微信时无需说明具体案情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