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案件移送检察院后,律师第一步做什么?


案件移送检察院后,律师第一步通常是尽快完成会见和阅卷,核对监察阶段形成的事实、证据和罪名,再决定争点落在主体、职权、金额、证据还是量刑。

移送检察院后先把卷宗和家属材料对齐

移送检察院意味着工作条件发生变化。律师可以依法会见当事人、查阅卷宗,并与家属前期整理的时间线、资金线和岗位材料相互核对。此时不宜先下结论,而应先把人物、事项、职权、资金、笔录、涉案财物和到案情况串起来,看哪里一致、哪里矛盾、哪里需要补充材料。

律师审查重点

移送后的第一轮工作,本质上是“重新校准”。监察阶段家属掌握的信息往往不完整,卷宗材料才是系统判断的基础。会见和阅卷越早完成,越能及时提出强制措施、事实定性和量刑方面的意见。

常见误区

  • 只凭家属转述判断案件
  • 还没阅卷就急于下结论
  • 忽视到案情况、退赃凭证和涉案财物报告。

家属材料怎样交给律师核对

可以先做一份目录,列明通知文书、任职和职责材料、项目合同、资金凭证、退缴记录及信息来源。材料保持原始状态,按日期排序;家属亲历、他人转述和尚待核实的信息分开标注,便于律师与会见内容和卷宗证据逐项比对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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